湯臣否認被調查
日期:2006-11-17
作者:楊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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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稅務部門:交易虛假與否不屬其職責范圍
昨日有報道稱,''中國內地住宅第一貴'湯臣一品不久前接受了有關稅務部門的稽查,被要求提供原始資料、相關報表等,其理由是湯臣一品被疑涉及虛假銷售等。'《每日經(jīng)濟新聞》昨日向上海市稅務局咨詢,得到的答復是'查處房屋交易是否虛假,并不在稅務部門的責任范圍內。'浦東新區(qū)稅務局稅收舉報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亦表示,近期并未對湯臣集團的繳稅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湯臣集團總經(jīng)理徐彬表示,湯臣一品的開發(fā)資金主要是自籌資金,銀行貸款最多時只有5億人民幣,后來減少到2億人民幣,并據(jù)此強調他們'沒事'。而湯臣的對外公關部門也否認了'被調查'的說法,表示從未接受過稅務和其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調查。
業(yè)內人士對該報道也頗有疑問,'無論交易是否虛假,湯臣都要為已交易的兩套湯臣一品豪宅支付相應的稅費。而若查實湯臣涉及虛假銷售屬實,湯臣反而可以籍此不交或者少交稅,這與理不合。'
專事稅務法律咨詢的信利律師事務所劉福元律師表示,'稅務機關稽查湯臣一品涉及虛假銷售'之說若確有其事,也屬'表述不正確'。在他看來,稅務部門稽查的理由只有一個,湯臣因為所謂的'虛假交易'沒有向稅務機關上報銷售收入,稅務機關因此核查其銷售收入真實性,并據(jù)此追繳相應稅收。或者是,稅務部門配合其他部門調查,以'核對帳目,征收稅收'的名義核查,而絕不會因為對方屬于'虛假銷售'就因此調查對方。
劉福元律師同時指出,即使湯臣的'虛假銷售'屬實,按照國內現(xiàn)有的法律、法規(guī),只要湯臣一品的已售房源不是賣給湯臣集團自身,也不會構成犯法。相關的部門絕對不會僅因湯臣一品涉及'虛假銷售'而調查湯臣集團。
據(jù)網(wǎng)上房地產(chǎn)顯示,湯臣一品此前出售的1701室已被登記。
知情人士透露,報道中所提到的對湯臣調查的核心,并非'虛假交易',而是土地、開發(fā)資金來源等。此前,北京的40多家房地產(chǎn)企業(yè)已經(jīng)接受了類似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