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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國以“一國兩制”的偉大創(chuàng)舉1997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主權之后,一個復雜的法律、制度局面呈現在世人面前:
同一個主權之下的內地、香港、澳門、臺灣的法律,學理上分別皈依社會主義法系、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現實中內地、香港、澳門、臺灣都有各自的立法權和終審權,雙權的背后是各自不同的法律體系和裁判方式。
澳門回歸后的第一年舉辦了第一屆“中國律師論壇”,如今已逾6屆。
“‘中國律師論壇’,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在新世紀之初,由國內部分優(yōu)秀律師事務所自覺倡議的。”代表司法部出席論壇的官員張?zhí)K軍副部長細數“中國律師論壇”6年風雨、6年碩果:“從最初的200多人,到今天的越千人之眾,到今天的與省級人民政府合辦,已成為律師文化建設的重要成果,成為中國律師界共同提升業(yè)務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平臺?!?/p>
“中國律師”名下的內地、香港、澳門、臺灣律師,分別解釋著各自區(qū)域內的4種法律,服務相互貿易中的買賣、承攬、運輸、保險、信貸、結算,足涉跨區(qū)域社會倫理中的婚姻、家庭、繼承……“律師業(yè)務橫跨訴訟內與訴訟外,國內與國際,理論與實務,立法與司法和行政執(zhí)法,甚至同時具備法律機構與市場經濟主體雙重身份?!狈ㄖ迫請笊缟玳L賈京平分析說: “這樣寬廣的活動領域,在法律職業(yè)群體中是唯一的。”
統(tǒng)計顯示,自1987年底至2005年底,僅內地和臺灣兩岸間接貿易額就達4958.5億美元,前來大陸探親、旅游、經商的臺灣同胞超過3800萬人次。
舉辦到2005年,“中國律師論壇”上的“中國律師”獨缺臺灣律師。
一些媒體報道,首次參加“中國律師論壇”的6名臺灣律師“來自臺北市法學會”。
本報記者一一核對6名臺灣律師,其中3人來自臺灣第一大城市臺北,2人來自臺灣中部名城臺中,1人來自工業(yè)港城高雄。
他們分別是:臺中律師公會理事兼副秘書長何中慶,高雄律師公會兩岸交流委員會召集人程高雄,臺北市兩岸商務法學會的邱錦添,臺北市臺洋法律事務所的王寶蒞,臺北市大理法律事務所的戴森雄,臺中市精誠法律事務所的吳光陸。
截止9月6日的統(tǒng)計,在香港律政司首席政府律師黃繼兒、高級政府律師伊平笑、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曾憲薇、香港律師會會長羅志力的率領下,香港律師組成32人的龐大陣容出席。黃繼兒證實“為歷年之最”,硬生生地擠進了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出席會議代表人數的前10名。
在香港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推動下,CEPA容許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姻’。3年以來,67間香港律師事務所在內地設有代表機構。
根據CEPA“第四階段協議”,明年1月1日起,將取消對香港律師事務所進行聯營的內地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律師人數要求;取消香港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在內地的居留時間要求;允許有內地執(zhí)業(yè)律師資格的香港居民,從事涉港婚姻、繼承案件的代理活動。
內地和香港之間的法律服務壁壘松動,內地同臺灣之間的律師對話實現“直航”,接下來“請收看”:在零距離的接觸中,內地律師提高法律服務水平,達到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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