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達能與娃哈哈之間的糾紛不斷升級,其影響范圍越來越大,上海眾多律師認為,達能與娃哈哈之爭具有典型意義,因為目前中國眾多合資企業(yè)都存在類似的糾紛,這引發(fā)了他們的思考:達能與娃哈哈到底誰有理?它們?yōu)槭裁磿a生糾紛?它們之間的爭斗會以何種方式結束?并進而思考,現(xiàn)在不斷有中外合資企業(yè)產生矛盾糾紛,那么合資企業(yè)在中國到底能生存多少年?
在這場爭論中,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公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吳冬律師的觀點頗為獨特。他表示,達能與娃哈哈的糾紛之所以產生,其中最重要的根源之一就是與當初中國對中外合資企業(yè)的審批制度有關,而國家商標局的“行政不作為”是引起矛盾一個原因。
在表達上述觀點的同時,吳冬律師表示,達能與娃哈哈當初明知道商標轉讓協(xié)議不能獲得通過,于是就簽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尚Φ氖?,現(xiàn)在達能與娃哈哈都號稱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為什么他們當初要規(guī)避中國法律呢?如果當時嚴格遵守中國法律的話,雙方也不會有此紛爭了。
不過他表示,即使雙方都有不對,但如果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的話,娃哈哈輸?shù)目赡苄愿蟆?
“據(jù)我目前據(jù)掌握的資料來看,無論是在瑞典進行的仲裁還是在美國進行的法律訴訟,娃哈哈輸?shù)目赡苄赃_80%-90%?!蓖瑵髮W中德拜耳知識產權教席劉曉海教授表示,雖然達能與娃哈哈“陽合同”違反法律,但是其“陰合同”并沒有違法。在國外,雙方的合同是有效的,也是有約束力的。如果雙方產生糾紛,法律判決時,將更注重雙方之間的真實意思,而合同是雙方最真實意思的表示。因此,如果在國外打官司,娃哈哈輸?shù)目赡苄圆恍 ?
對于達能與娃哈哈的最終結果,劉曉海表示,即使達能會贏得官司,他也不會輕易地把官司進行到底。法律起訴只不過是手段,而不是最終目的,達能從與娃哈哈的合作中得到許多好處,除非到最后雙方非得魚死網(wǎng)破,要不,雙方就會以妥協(xié)結束。
不過他表示,娃哈哈商標最終應該不會獲得一般許可。他說,企業(yè)一定要增加法律觀念,千萬不要以為只有生產成本是產品的成本,其實法律成本也是生產成本的一部分。從達能與娃哈哈的糾紛中,企業(yè)要吸取經(jīng)驗,嚴格遵守雙方簽定的合同。
據(jù)了解,在研究會上,除了以上兩位律師的觀點外,眾律師觀點紛紜,有的站在達能的立場表態(tài),有的站在娃哈哈的、民族的角度看問題,最終也沒能達成一致說法。
對此,分析人士表示,達能與娃哈哈的糾紛十分復雜,其中既有歷史的問題,也有現(xiàn)實的問題,既有經(jīng)濟的問題,也有民族的情結,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將留下寶貴的經(jīng)驗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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